1. 物件本身可以一層包著一層,其內層可以是字串、數值、陣列、物件,甚至是函式。
  2. 了解物件內有什麼屬性,此時我們可以使用列舉(for ... in)來取出物件內的屬性及值。
  3. JavaScript 本身可以運行在瀏覽器、伺服器端,以瀏覽器來說全域本身就是一個大物件 (window),裡面包含許多瀏覽器的 API、開發者定義變數、DOM 物件… 、方法等,

  4. 兩者的物件好像是綁定再一起的,改動其中一個,另一個物件也會跟著更動,JS的物件是 “傳參考(by Reference)”

  5. 好處是我們在操作物件時,可以輕易地用更短的變數來操作

  6. 壞處操作資料格式時將兩份資料給搞混了,所以在處理資料時,如果他實際並非 “同一份”,而僅是相似時就要特別注意此問題。

  7. 物件本身的組成是由一個 {屬性(property) / 值(value)} 組成的

  8. 除了原始型別(proto)以外都是物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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